清河门公安分局

日期: 2022-06-02 浏览量:1542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公安局办公室 文字大小: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侦察查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政治案件的基础调查控制工作;负责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文化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负责特种行业、枪支、爆炸和其他危险物品等方面的治安行政工作;负责本分局的综合调研、财务、装备和被装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公安民警的思想、组织和队伍建设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人:尚炳新

工作地点: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区路1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00

联系电话:0418-278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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