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党委(扩大)会议暨市公安局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日期: 2026-03-13 浏览量:19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赵思祺 文字大小:

近日,市公安局党委(扩大)会议暨市公安局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中央及省委、市委、省公安厅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有关通知要求,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班昊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年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要坚持“公安姓党、执法为民”,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深入基层一线,掌握实情、把握规律,杜绝“拍脑袋”决策。要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出实效的事,坚决防止层层加码,切实为基层减负。

会议强调,要将学习教育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要在“深学”中筑牢思想根基,通过各级党组织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认真开展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全警自觉对标对表,校准偏差。要在“真查”中找准突出问题,对照正确政绩观要求,紧密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和公安工作实际,查摆政绩观偏差问题。要在“实改”中提升工作质效,坚持开门搞教育,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长效机制,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新业绩检验学习教育新成效。

会议要求,要压实责任链条,强化督导问效,推动学习教育常态长效。市公安局党委对全市公安机关学习教育负总责,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抓落实。要组建工作专班从严督导指导,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选人用人、执法监督等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纠正政绩观偏差,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

市公安局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成员及各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各分局、相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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