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

日期: 2025-09-18 浏览量:4934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毕春影 文字大小:

1、执法主体全称:阜新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

2、权责事项: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全市公共交通领域的治安管理工作。协调侦办城市公交线路上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出租车车辆经营活动的治安管理,负责市内各公交企业场、站的安全防范,落实防火、防爆、防破坏的工作措施。负责市区现行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3、负责人:刘洋

4、工作地点:阜新市公安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

5、办公时间:全天

6、联系电话:0418-28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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