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8-25 浏览量:202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李天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推进“平安护航”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联合治超行动中,交警支队清河门大队与清河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清河门分局巡特警大队联合查获15辆严重超载的重型货车,有效消除了严重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8月24日上午9时许,联合执法人员在阜锦高速清河门站附近,发现装载磷粉和煤的15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正在行驶,车轮有明显下沉现象,民警迅速喊话示意停车检查。经过在清河门区检查站检测称重,这15辆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吨,但实际车货总质量最大的为97.78吨,最小的总质量为70.70吨,超限超载比例为99.55%—44.28%。
15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全部超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清河门大队分别给予这15辆车的驾驶人罚款500元至2000元不等、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同时,在清河门交警和综合执法人员监督下,对这些车辆的货物进行卸载转运,直至车辆恢复原状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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