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支队组织开展全市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交叉互检工作

日期: 2021-10-08 浏览量:307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公安局办公室 文字大小:



97日至16日,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涉爆领域安全风险,坚决杜绝涉爆案事件发生,治安支队抽调县区局业务骨干组成2个交叉互检组,采取实地检查、直奔现场的方式,部署开展了全市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交叉互检工作。

交叉互检组先后对阜蒙县、彰武县、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12家民爆从业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7处,下达《督导检查情况督办单》9份,并组织属地公安机关严格督促企业抓好问题整改,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交叉互检工作结束后,治安支队对全市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下步工作要求。一要提高重视。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全覆盖、无盲区、全链条、无死角”工作总要求,以“查隐患、促整改、抓落实、保安全”为目标,采取超常举措,大力加强民爆物品全时段、全环节、全周期安全监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推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向强执行抓落实转变,全力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二要抓实整改。各县区要针对此次交叉互检发现的问题隐患,对号入座、举一反三,逐家企业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标准要求,逐条逐项进行实地验收,严防类似问题死灰复燃、重复发生。三要压实责任。各县区要严格落实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层层传递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特别是,要严格按照省厅71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派出所每半月、县区治安大队每月结合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对辖区内所有营业性、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作业现场和民爆物品储存库(区)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属地民爆从业单位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市局也将每季度组织所属各县区开展一次交叉互检,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对于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属地治安大队或派出所及时向受检单位下达《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逐级下达《爆破作业单位督导检查情况督办单》,跟踪掌握问题隐患处理结果,认真履行签字备案手续,被督办单位于2个工作日内将《督办单》反馈至上级公安机关。县区治安大队和派出所要针对问题隐患逐条列出清单,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逐项组织验收,对未按时限整改落实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跟踪督办、一盯到底,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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