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支队

日期: 2025-09-18 浏览量:2940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毕春影 文字大小:

1、执法主体全称:阜新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2、权责事项: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和应用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普法工作,指导、办理全市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工作。

3、负责人:陈兆鑫

4、工作地点:阜新市太平区海新路280-5(办理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地点为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阜新市公安局)

5、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联系电话:0418-2882889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