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18 浏览量:2940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毕春影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执法主体全称:阜新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2、权责事项: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和应用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普法工作,指导、办理全市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工作。
3、负责人:陈兆鑫
4、工作地点:阜新市太平区海新路280-5(办理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地点为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阜新市公安局)
5、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联系电话:0418-2882889
主办单位:阜新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sga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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