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18 浏览量:5385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毕春影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执法主体全称:阜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
2、权责事项:拟订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承担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处理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参与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承担指导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实施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全市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工作。承担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参与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
3、负责人:高巍
4、工作地点: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号
5、办公时间:工作日早8:30-晚5:00
6、联系电话:2905088
主办单位:阜新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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