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日期: 2025-09-18 浏览量:2512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毕春影 文字大小:

1、执法主体全称:阜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2、权责事项: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正科级)。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承担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侦办全市跨区域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负责全市逃往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情报信息搜集、综合研判和缉捕工作。

3、负责人:徐晓飞

4、工作地点:阜新市公安局13楼

5、办公时间: 8:30至17:00

6、联系电话:283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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