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18 浏览量:3150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毕春影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执法主体全称:阜新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2、权责事项: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承担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对重要案件的侦破工作和对重要案犯的追捕、堵截和控制工作,直接侦办、协调处理跨区域重大案件。承担组织、指导全市刑事特情、阵地控制、刑嫌调控、情报资料等刑侦基础性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牵头协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拟订全市刑事技术和警犬技术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推广应用,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和物证检验鉴定。承担全市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人:徐治国
4、工作地点: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
5、办公时间:8:30-17:00(24小时值班人员值守)
6、联系电话:0418-2825413
主办单位:阜新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sgaj@foxmail.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3号
辽ICP备2021001529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7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2825151 网站举报邮箱:fxsga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