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关系”逃避刑罚,反掉入诈骗陷阱!

日期: 2024-12-13 浏览量:74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何丹 文字大小:

信口开河,向被害人谎称公安局有熟人,可以帮忙免于刑事处罚,以找人疏通关系需要费用为由,诈骗他人钱财四十多万元。阜新公安:抓!抓!抓!

案件回顾

近日,齐某来到阜新县公安局老河土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骗了,原来是去年3月份自己因为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不想受到刑事处罚,打算通过花钱托关系把事情“摆平”,所以通过朋友认识了“能人”王某,听到齐某的事情经过和诉求,王某承诺只要3万元就能把事情“摆平”,齐某听到这些话,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二话不说现场就给王某转过去3万块钱。自此之后一年内,王某以向相关部门的熟人联络感情、疏通关系以及缴纳鉴定费、保证金等各种款项为由向齐某索要累计432840元人民币。直到今年4月,从法院审理齐某案件的结果来看并未像王某所言,齐某才恍然大悟,再次联系“神通广大”的王某时早已联系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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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民警在侦查取证后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如实交代了自己诈骗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将齐某432840元损失全部追回并已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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