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细河区八一路小学北门右侧护栏车行道护栏开设出口》(16号)答复

日期: 2024-04-24 浏览量:80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任编辑:李天宇 文字大小:

耿福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细河区八一路小学北门右侧护栏车行道护栏开设出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代表建议所提到的护栏为路边的人行道护栏,此部分护栏为住建部门设置,由住建部门管辖,建议转交住建部门研究后答复。如住建部门对护栏进行改造,公安交警会在相应位置设置人行道、交通标志等交通管理设施。

 

 

阜新市公安局

2024420阜新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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