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4-24 浏览量:165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任编辑:李天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李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主城区交通干道试点“绿波带”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来件已收悉,正如委员建议中所述,建设设置“绿波带”控制道路,有利于节省交通资源,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去年,公安交警部门落实市政府民生实事任务就是打造中华路和人民大街“绿波”示范路建设工作,解决城区交通干道通行拥堵问题,减少平峰时段机动车在信号灯岗的无效等待时间,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建设工作对路段上的关键无灯路口补建了信号灯岗;将路段内的老旧交通控制信号机全部更新为新式可联网调控的信号机;路段内老旧信号灯全部更换;补齐各路口的人行信号灯;对路段内的交通标线进行了重新施划;对交通标志进行完善。实现根据车流信息进行信号调优,对各路口信号机进行优化配时,达到“绿波”通行效果。据统计,项目建成以后,路段内车辆通行效率提升了40%左右,事故发生率降低了30%以上,为全市经济发展和营商建设提供了安全保障,为百姓出行提供了良好的道路环境。
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一如既往的尽全力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总结已有的“绿波”示范路建设经验,强化对全市范围内道路通行状况的监测,对于具备条件设置“绿波”通行的道路路段,积极向政府和上级部门进行汇报,争取资金,及时着手开展“绿波”道路设置相关工作。
阜新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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