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丁字路口快速通行的建议》(104号)答复

日期: 2024-04-24 浏览量:156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任编辑:李天宇 文字大小:

刘文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丁字路口快速通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来件已收到,丁字路口沿右侧无交叉路段直行车辆遇红灯时,其左侧路口左转车辆正处于放行状态,如果允许此直行车辆继续行驶,则会同正常放行的左转车辆出现交汇。随着城市道路交通流量日益趋近饱和,特别是左转车道数同左转后驶入的车道数基本对应的情况下,再允许直行车辆红灯放行将极大的影响路口通行效率,造成事故隐患,所以相关交通法规仅保留了圆红灯状态下可以借道右转的规定,去掉了丁字路口右侧无交叉方向直行车辆可红灯借道直行的内容。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丁字路口无论右侧有无交叉路段,红灯直行均属于禁止情形。

从我市绝大多数丁字路口情况来看,基本都存在长时间交通流饱和状况,并不适宜额外允许红灯借道通行。如分时设置或仅个别路口设置,容易破坏全市交通渠化的统一性,容易给驾驶人造成错觉,产生交通违法或影响安全通行。所以目前来看,我市暂不适宜设置丁字路口右侧无交叉路段方向允许车辆红灯直行。



                                 阜新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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