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4-02-22 浏览量:9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 责任编辑:李天宇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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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侦察查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政治案件的基础调查控制工作;负责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文化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负责特种行业、枪支、爆炸和其他危险物品等方面的治安行政工作;负责本分局的综合调研、财务、装备和被装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公安民警的思想、组织和队伍建设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

  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机构设置23个。

  (三)纳入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

二、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三、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359.67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21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216.0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无变动,其他收入无变动;公共安全支出减少458.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42.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92.81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7.8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7.8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保持不变。

  (三)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453.95万元。

  (四)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海州公安分局车辆总计数5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240.8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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