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1 浏览量:83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 责任编辑:李天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侦察查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政治案件的基础调查控制工作;负责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文化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负责特种行业、枪支、爆炸和其他危险物品等方面的治安行政工作;负责本分局的综合调研、财务、装备和被装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公安民警的思想、组织和队伍建设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354.5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46.7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6.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7.7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33%。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52.63万元,增长27.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二)支出总计2350.0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37.0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9.4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29万元,资本性支出1.33万元。
2.项目支出1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55%。主要是2022年度死亡抚恤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648.79万元,增长27.63%,主要原因:一是办案业务增多,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增加;三是人员工资增长。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42万元。
主要是经费压缩、人员调出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33万元,降低42.97%,主要原因:财政将当年预算指标余额全部调减收回。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7.09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0.99万元,增长28.13%,主要原因:一是办案业务增多,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长,人员经费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5.5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5.5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0.0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58.75万元,占79.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51万元,占15.26%;住房保障支出132.83万元,占5.65%。
1.公共安全支出1858.75万元,具体包括:
公共安全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58.7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等公共安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51万元,具体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58.51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86.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在职人员增加,二、退休老干部抚恤金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32.8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2.8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等住房保障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3.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2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2.54%。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初缩减15%“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2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相等。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相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2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82.54%。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初缩减15%经费。比上年减少7.71万元,下降22.67%,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购置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9万元,主要用于汽油费、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7.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8.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38.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6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32.8万元,增长13.75%,主要原因是日常业务增多,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8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后勤保障用车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350.09万元,自评平均分97.78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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