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整治无牌、无证四轮电动车上道行驶的建议》(3号)答复

日期: 2023-04-28 浏览量:77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李天宇 文字大小:

李秀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无牌、无证四轮电动车上道行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发展,我市目前存在的非标准电动三、四轮车及老年代步车所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上述车辆的销售企业一般都能为购买者提供产品合格证,车辆类型标注为老年代步车”“小型电动车等,车辆无论是从驱动方式,还是设计时速,都不符合非机动车标准,并已达到机动车参数标准,但因此类车辆未被列入到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当中,属无法登记上牌车辆,也就是说此类车辆既不属于机动车范畴,也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所以交警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注册登记,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也因不能明确车辆性质进行处罚而只能采取警告和规劝的办法予以管理。

为了有效管理上述车辆,保障全市交通安全,交警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此类车辆无法进行注册登记,无法上牌等问题;重点宣传车辆引发的各种交通肇事案例及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及违法营运的危害性,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乘坐。二是出台车辆限行规定,经向市政府汇报,于2013年发布了有关三轮车城区限行的管理通告。三是对此类违法车辆及时做好纠正、劝导、解释工作。四是联合交通局加大对三轮、四轮电动车的整治力度,严查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拉人载客行为。



阜新市公安局

2023426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