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22-01-19 浏览量:368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公安局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阜新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顺应“互联网+公安政务”发展趋势,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阜新市公安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抖音)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2021年,全年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36篇。全年公安微博发布信息6690条,其中原创信息85条,转发信息6605条,目前阜新公安微博粉丝数量已达到21.1万人。警讯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825篇,其中原创信息324篇,阜新公安微信公众号“警讯”订阅数已达到147714人次;疫情期间,发布有关信息300余条,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先进事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市公安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不予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拟以阜公发名义发文的,要求报送单位上报代拟稿时必须提出公文属性认定意见,做到正式印发的公文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和密级等标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调整优化市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按照统一版式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同时,增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各类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审核制度办理,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予以上网发布,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做到“凡发必审”。科室初审、分管负责同志审签后由专人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发布,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严格执行,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违规上网公开事件。同时,持续完善责任监督工作。市局保密办对市局拟公开信息履行保密审查的职责。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44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99.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有一些方面需要加强:一是是政策解读力有待提升,解读渠道较为单一;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渠道有待拓宽。

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公安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持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利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号、手机客户端等多种载体,拓展采用新闻发布、在线访谈、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主动发布政策文件,方便群众知晓掌握、广泛使用。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服务保障阜新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阜新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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