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阜新公安开展专项行动

日期: 2022-01-19 浏览量:180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公安局宣传科何丹 文字大小:


为持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增强烟花爆竹管控力度。近日,各县区公安分局组织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对可能存在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及储存的商店、库房和摊点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和人员,严防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我市。此外,在日常工作和重要节点,各县区局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联动的形式,多维度、全覆盖、持续性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政策宣传,力争做到人人知晓。

海州公安分局

近日,海州分局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对辖区内销售烟花爆竹的常年零售点、临时销售点及小超市、婚庆公司等进行全面检查,严防出现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现象。同时将检查工作和宣传工作紧密结合,民警深入社区、小区,向群众宣讲禁放烟花爆竹的诸多利好之处,同时,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放烟花爆竹相关宣传资料。此外,民警还利用微信朋友圈、微信居民群等各种媒介向居民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相关要求,全力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微信图片_20220119101648.jpg 

细河公安分局

近日,细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与派出所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行动中,民警从源头出发,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检查,确保销售点不再经营烟花爆竹,时时做到“零”库存。同时,民警通过走访的方式,对广大群众宣传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提示大家遵守相关禁燃规定,支持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倡导争做文明市民,鼓励辖区群众动员亲朋好友从自身做起,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向辖区派出所进行举报。并向商铺负责人宣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要坚决杜绝非法买卖、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四合派出所民警结合辖区实际,到辖区内兴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进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为防范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民警先后对兴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展厅和烟花存储仓库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微信图片_20220119101725.jpg 

新邱公安分局

专项检查中,新邱公安分局结合辖区实际,由治安大队牵头,会同各辖区派出所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安全宣传及检查工作,同时对辖区内鞭炮厂,春节用品店铺及婚庆礼仪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查看是否存在储存、销售烟火爆竹产品,并向店家宣传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明确告知店家如存在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要求店铺责任人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事故发生。

微信图片_20220119101734.jpg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