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21-01-29 浏览量:399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公安局办公室 文字大小:

  2020年,阜新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办、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务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以政务公开新质效,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总体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阜新市公安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抖音)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2020年,全年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15篇。全年公安微博发布信息4158条,其中原创信息218条,转发信息3940条,目前阜新公安微博粉丝数量已达到211069人。警讯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423篇,其中原创信息380篇,阜新公安微信公众号“警讯”订阅数已达到147916人次;疫情期间,发布有关信息600余条,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先进事迹。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3、政府信息管理

(1)积极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为规范公文发布,市局各部门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待拟稿时,对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提出明确建议,并且在印发的公文上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和密级等标识。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经办人在发布政府信息前应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公开,严把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杜绝出现敏感有害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4、平台建设

一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如期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阜新市政府从2019年4月到2020年6月,历经一年的精心筹划和建设,阜新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主体全部完成,目前已正式上线运行。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根据省政务公开办下发的统一改版标准,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全面迅速完成对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改版工作。三是在门户网站上增设“六稳六保”栏目,增加“在线访谈”栏目,邀请重点审批领域相关领导进行在线访谈,对百姓关心的话题进行深入探讨。四是实现部分县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建设,鼓励发表原创信息,同时完成政务新媒体微博、抖音短视频矩阵组建工作。初步建成以政务新媒体为主体的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矩阵体系,现已实现一批群众爱看爱用的优质精品账号及应用的工作目标。 

5、监督保障

(1)加强机构组织建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牵头主抓,各部门、警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体系;办公室作为我局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完成《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发布工作。

(2)完善责任监督体系。市局保密办对市局拟公开信息履行保密审查的职责。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够,未形成一种自觉公开的良好行为习惯,工作开展流于形式。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人员流动性大,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政务公开意识比较淡薄,业务知识水平较低,没有完全掌握政府新出台的方针政策,队伍素质不高、执行力较差。政务公开工作虽已开展多年,但由于缺乏系统知识的培训,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三是一些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越来越细,需要细化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形式。

 (2)改进情况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年度工作要点,在下年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养。通过参加外出现场观摩、学习交流等方式,开阔视野、学习经验,对标先进,查找不足。在学习中提高适应新环境、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做好工作力量保障工作。切实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做好专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干出成效,落到实处。

三是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与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流程,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早谋划、早部署、早动手,对新条例中规定的各项制度,认真研究、深入调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规范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网络及新媒体的效用,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覆盖面与公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阜新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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