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解决停放通行大货车造成和平路道路拥堵问题的建议》(82号)答复

日期: 2020-05-11 浏览量:354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李天宇 文字大小:

邢立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停放通行大货车造成和平路道路拥堵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为了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省政府出台了很多便民举措,其中就有“城区道路也应当尽量保证货运车辆通行”的有关要求。与此同时,其他有关部门也正在从具体层面上推行“除城市核心区域外,城市其他区域的主干道路取消 24小时货运车辆通行限制,每日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 6 小时”等放开货运车辆通行的有关政策。我局交警支队也正在对我市一些现有的货车禁行路段逐步放开为允许货车夜间通行,近一个时期以来,也并未在市区范围内增加设置货车禁行路段。

基于您所述路段确实存在路窄车多,且地处居住区等多方面因素,交警支队在保障煤气水电运输维修车辆以及家具、家电等小件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将和平路 (工业街路口至东新大街路口) 设置为中型以上货运车辆的禁行路段。

根据我市静态停车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由市城建集团作为停车场、泊位的直接建设者,在住建委的直接指导下.按照规划方案因地制宜选址、建设停车场、泊位,在公安部门指导下规划停车泊位。考虑祥宇上品小区周边道路前期改造较好,已经具备建设收费停车场的条件,城建集团、交警支队商定以祥宇上品小区周边道路为试点,拟开展收费停车管理。并在和平路 (东起东新大街-西至工业街) 东西两侧路口、和平路与兴东路交叉口显著位置分设 3 块高清 LED 显示屏;在兴东路、工业街(前进路-新华街)、新华街东段兴水街主路口两端分别设置反光通告栏 8 块;在兴东路路东设禁停标志 2 块。同时开展了有关收费停车的宣传工作。

一年来,我局交警支队积极工作,采取定点与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安排警力保障此路段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严厉查处乱停乱放及违法驶入禁行路段的中型以上货运车辆。

阜新市公安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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