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20-01-23 浏览量:417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公安局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34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19〕35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展、内容日渐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取得了显著成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一是依托公安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全年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40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信息。二是充分发挥微博宣传引导作用。全年公安微博发布信息5020条,其中原创信息203条,转发信息4817条,目前阜新公安微博粉丝数量已达到636537人。警讯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096篇,其中原创信息340篇,阜新公安微信关注度已经达到147474人次。三是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更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9年政务公开信息报告》。开展《行政复议审理进程查询专栏》,2019年市局共办理行政复议49件,全部在市局网页公开。

(2)加强网络媒体公开和窗口行风建设。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主流媒体刊发公安主题报道1301篇。各县区局、警种部门基层所队、窗口单位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展板公开业务办理流程、办理规范,加强办理事项告知工作。利用小区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海报,介绍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侵财类案件的发案特点、预防方法等。

(3)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市局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市街心广场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经侦支队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重点围绕非法集资犯罪、传销犯罪和涉及私募领域的金融犯罪,介绍犯罪形势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传授防诈骗知识和自救技巧,向广大群众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服务民生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战果。出入境管理局民警向群众广泛宣传了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政策、“一带一路”人员出入境便利措施。社区警务支队设立了政务公开宣传台,民警利用展板宣传了户政业务办理流程和相关规范,耐心解答市民的咨询。活动共出动警力50余人次,制作宣传板10块,发放宣传单36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70余次,收到良好的工作效果。

(4)推动8890平台、局长信箱、政府论坛办理工作。全年8890平台共接收诉求办理2147件,均高质量完成办理;共接收局长信箱120件,其中投诉举报41件、咨询建议79件;共收群众来信45封,所有来信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落实。

(5)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落实

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审批,不仅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具体要求,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具体抓手。我局根据上级文件和工作实际,更新了《阜新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动态权责清单》和《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服务指南》。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仅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更有效打通了行政审批工作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6)提案建议办理。全年共办理提案建议50件,其中人大建议25件、政协提案25件,召开提案建议工作部署协调会议次3次,全面完成提案建议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100%的工作目标。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件。

3、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未产生任何费用。

4、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效率。针对群众依申请公开数量突出的单位,按规定设立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场所,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服务。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努力回应群众需求。加强分析研究,对申请集中依法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大转化为主动公开的力度,全面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对引发复议诉讼典型案例的剖析,发现工作的短板和不足,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94.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

0

0

2

 11

 1

 0

 0

 0

1

 21

 0

 0

 0

21



 阜新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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