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4-02-11 浏览量:132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提示一: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要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对汽车零部件特别是影响汽车安全行驶的关键部件要定期检查维修;驾驶人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安全技术状况。如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上路行驶。
提示二: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如发现车辆零部件脱落飞出或者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提示三: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驾驶人一定要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以便能及时发现和避让出现的障碍物,发现障碍物后要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提示四:超载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导致车辆操作安全性能下降,甚至会导致轮胎变形、爆胎,刹车失灵。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按照车辆核载质量装载货物。
责任编辑:张浩
信息来源:网摘
主办单位:阜新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sgajzazd@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3号
辽ICP备2021001529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7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262549 网站举报邮箱:fxsga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