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4-12-03 浏览量:219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受害者资金的案件正呈高发趋势,抚顺警方提醒,勿被犯罪嫌疑人的诱饵所迷惑。
目前,对受害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案件主要为合同诈骗、非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嫌疑人多利用部分人幻想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承诺不符合经济规律的高额回报。
为此,警方提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首先,参与投资应到政府许可的正规银行、投资公司。如果遇见街上拉人宣传或者熟人介绍的投资公司,一定要先到当地工商部门或税务机关了解该公司相关背景,查询公司提供的资料证件,核实公司有无纳税等记录。
其次,理性投资,不要相信不切合实际的高额回报。所谓三个月、半年10%至30%甚至更高的利率回报,多数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用今天的钱还昨天的债,最终形成资金“黑洞”。
最后,一旦发现受骗应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要心存侥幸,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挽回损失。
责任编辑:张浩
信息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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