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4-03-13 浏览量:99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真实身份,虚假合同——利用假合同或无效合同诈骗的案件,近几年有所增加。一些骗子利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法律意识差、急于赚钱补贴生活的心理,常以公司名义让学生为其推销产品,事后却不兑现诺言和酬金而使学生上当受骗。
2、以次充好,恶意行骗——一些骗子利用教师、学生"识货"经验少又苛求物美价廉的特点,上门推销各种产品而使师生上当受骗。更有一些到办公室、学生宿舍推销产品的人,一旦发现室内无人,就会顺手牵羊、溜之大吉。
3、招聘为名,设置骗局——随着高校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学生分担培养费的比重逐步加大。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勤工俭学已成为大学生谋生求学的重要手段。诈骗分子往往用招聘的名义对学生设置骗局,骗取介绍费、押金、报名费等。
4、骗取信任,寻机作案——诈骗分子常利用一切机会与大学生拉关系、套近乎,或表现出相见恨晚而故作热情,或表现得十分感慨以朋友相称,骗取信任后常寻机作案。
责任编辑:张浩
信息来源:网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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