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安全遵循“七不”

日期: 2013-01-28 浏览量:140 文字大小:

第一,不要通过非正规渠道购票。目前,铁路部门设有网上购票、窗口购票、自动售票机购票、车票代售点购票和电话订票等五种正规购票渠道。千万不要从非正规渠道购买火车票,以免遭受损失。
   第二,不要轻信在火车站或列车上遇到的“热情过度”的“老乡”或“好心人”,以免受骗上当,遇到这类人纠缠的时候,请及时向民警求助。
   第三,不要向陌生人泄露个人信息,铁路实行实名制购票,购买火车票时,需出示相关证件,未携带证件的由铁路公安部门制作临时身份证明,切勿把自己的证件转借他人,以免自己乘车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旅客发现有人在火车站周边兜售火车票时,请及时向警方报警。
   第四,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在旅途中参与赌博,避免陷入精心设计的圈套,也不要接受别人的食物、饮料等“小恩惠”,防止发生危险。
   第五,在车站周边、候车室、列车上不要将手机、平板电脑、相机等贵重物品借给不认识的陌生人。
   第六,在候车时以及上车后,不要让行李物品离开自己的视线,结伴出行的旅客要注意相互提醒。
   第七,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乘坐火车,随身携带的现金要分开放置,并切忌随意将财物显露。同时,在进站安检时要保管好自身行李,提防顺手牵羊。

 

责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彰武县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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