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3-02-05 浏览量:123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13蛇年春节即将到来,为使我市百姓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警方特此向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广大群众提示以下注意事项:
首先,应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且一次购买数量不宜过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严禁携带烟花爆竹。
其次,燃放前要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注意事项,燃放时要按照说明书小心操作;燃放烟花时,一定要选择在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千万不要在室内、楼道、阳台上燃放,出现“哑炮”时,不要马上靠近,要耐心等上十几分钟,以免造成身体伤害。
第三,燃放时,不得向人群、车辆与建筑物等抛掷,点燃后应立即返回到安全位置,儿童燃放时应有成人看护、指导。
责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新邱分局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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