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家政服务人员盗窃

日期: 2012-09-13 浏览量:98 文字大小:

小保姆偷完东家偷西家;用假名登记;给雇主下蒙汗药等家政服务人员犯罪的案例时有发生,以小偷小摸的盗窃为主要犯罪形式,警方特此提醒广大雇主在您聘用家政服务人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家政服务人员尤其是保姆等长期住家,对家庭情况较为了解,与雇主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关系。雇主不应防范过于松懈,对钱财或者贵重物品过于暴露或疏于管理,这些都易成为诱发家政人员犯罪的因素。

2、大多数家政服务人员盗窃案中,都是采取“抽张”的方式进行盗窃,即每次从雇主钱包中、抽屉里等抽出一百元或者数百元不等,其作案手段隐蔽,不易被察觉,且案发后数额认定困难。雇主应当在平时多留意这样的盗窃行为,如若发现有钱财不定期的丢失,就该多加注意了。

3、家政服务人员犯罪多系流窜作案,一些人使用假名登记并在作案后不辞而别,致使案发后很难被查处,因此雇主在选择家政服务人员的过程中应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且要做好前期甄别工作,谨防雇用后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4、家政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必须规范,要做好家政从业人员的信息登记和保存,确保登记信息真实有效,还要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并建立家政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及时清理具有偷盗等不良习惯的从业人员。

 

责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新邱分局供稿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