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的防控

日期: 2012-09-17 浏览量:100 文字大小:

当前,发生在食品药品领域内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日益猖獗,这种行为不但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且会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甚至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可见制售假冒食品药品决不仅仅是危害某种利益的经济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社会问题,还是严重的政治问题。

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关键是抓好源头,加强防控:

一、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案件及假冒药品食品商标案件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对制售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等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和违法犯罪分子。同时继续依法查处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分子,捣毁制造窝点和销售网络,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将组织优势警力快侦快破。 

二、要做好预防工作,必须加强人民群众的识假防骗意识。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经侦在线” 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众进性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识假防骗意识,引导群众积极提供各种经济犯罪线索,主动与经济犯罪做斗争。同时借助,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震慑犯罪分子,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积极性,扶正压邪,形成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浓厚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人人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制止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教育、监督、约束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进一步注意发现有关行业和部门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请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加强管理,深化改革,调整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三、要密切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做好情报信息的互通工作。加强同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联络室的作用,严格执行与各行政执法部门业已建立的案件移送、信息交流、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不定期地进行走访,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违法动态,共同分析、预测此类犯罪的发展趋势,研究、落实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的对策措施;形成打击和预防合力。

 

责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太平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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