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碰瓷”莫慌张

日期: 2012-07-12 浏览量:439 文字大小:

“ 碰瓷”,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例如故意和机动车辆相撞,骗取赔偿。“碰瓷”多为团伙作案,如敲诈不成,马上会对事主进行殴打并转化成抢劫、抢夺,严重地侵犯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警方总结了以下几点,提醒广大市民如遇“碰瓷”莫要慌张。

  一、不要怕麻烦,要及时报警,等待警察处理。“碰瓷党”利用车主怕麻烦、不愿报警、息事宁人的心理,进行敲诈。其实,他们看到司机报警时,往往会心虚胆怯,终止违法行为。

  二、当汽车行驶至转弯或人多拥挤路段时,要高度集中注意力,谨慎驾驶,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防授人以柄。如果发生事故,又能确认事故与己无关时,要注意保留好现场证据,特别是想办法留住目击证人,切勿私自移动车辆,破坏现场。

  三、夜间发生事故,不要急于下车,要在弄清楚周边情况、确认自身安全后再下车处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求助。

  四、谢绝“好心人”调停。“碰瓷”现场,有些非常热心的“好心人”,他们往往是“碰瓷党”同伙,演的是“双簧戏”,千万不要上当。

  五、要沉着、冷静,避免“私了”。如对方提出赔偿医药费用,要坚决表明先去医院检查,否则赔偿免谈。如遇到碰瓷者“受伤”躺在地上,并当场提出赔偿要求,不要去碰他,以免其耍赖。而应及时向交警部门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然后对现场情况拍照留存记录,以便保留证据。

 

责任编辑:刘颖

信息来源:抚顺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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