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不法分子利用他人身份证作案后栽赃  

日期: 2011-01-14 浏览量:93 文字大小: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警方10日宣布侦破12起跨省区新型盗窃案,一盗窃团伙成员利用他人身份证在宾馆登记入住,伺机盗窃房间电脑后销赃。当地警方为此发出警示,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如被他人滥用,身份证持有人可能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固原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10日通报称,2010年4月至年底,甘肃省庆阳市人司某、杨某等8人设法骗取他人身份证,先后流窜到陕西省的吴起县和长武县、甘肃省庆阳市、宁夏固原市寻找房间配有电脑的宾馆入住,而后趁黑夜将电脑窃走,累计盗窃电脑20余台。这种作案手段一度误导民警按照登记入住所用的身份证追查。

  固原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谭文军说,民警在调整侦破思路后,经过调查走访,于今年1月陆续将这个盗窃团伙的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8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警方了解,类似作案手段在安徽等地也曾发生过。2009年至2010年,宁夏同心、海原等地曾发生系列骗取他人身份证等证件后骗取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金的案件。

  警方要求,酒店、宾馆、招待所也应严格执行入住者一人一证的制度,并注意核实入住者所持证件显示的身份特征与本人是否相符。

 

责任编辑:刘颖

信息来源: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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