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1-03-18 浏览量:7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警方接报,方某在浙江老家收到银行消费提示信息,其银行卡在上海被消费21000元人民币,但其银行卡并未丢失。警方接连受理多起类似报案,经调查发现,类似案件中涉及的银行卡均在杭州某酒店刷卡消费过。警方开展调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利用担任饭店服务员,帮助顾客用银行卡结账时,盗取顾客银行卡信息后,制作伪卡,到上海等地非法套现和疯狂消费。近日,该犯罪团伙已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
该案作案地点为持卡人、银行卡可能暂时分离或者POS机密码输入器为无线输入器的银行卡消费场所,特别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一般选择的对象为使用银行卡消费,并且在输入密码过程中不注意遮挡的消费者。其作案手段一般为犯罪嫌疑人利用被侵害人人、卡分离的时机,记录银行卡卡号,并趁消费者不注意之机,偷看银行卡输入密码。涉及作案人员为住宿餐饮娱乐行业的服务员,青年。
警方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银行卡消费安全,通过新闻媒体、广播、宣传窗、宣传单等渠道提高自身防范的意识。相关行业要加强场所管理人员识别伪造、编造居民身份证的能力,适时进行培训。
责任编辑:刘颖
信息来源:365安全防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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