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1-06-02 浏览量:75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11年高考即将开始,这是每一名考生和家长最忙碌、最焦急的时候,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求学心切的心理进行诈骗活动。广大高考家庭要提高警惕,别让犯罪分子在这个时候钻了空子。
骗子常用的诈骗手法:
一是利用手机短信或网络聊天的方式向考生或家长发送“出售高考试题”、“花钱可以上重点大学”等虚假信息;
二是谎称某高校招生人员、招生代理人或与高校领导、招办负责人有“特殊关系”,吹嘘可以为考生办理入学;
三是故意混淆自考、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及家长;
四是利用邮局、快递公司向考生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将学杂费打入某银行账号。
警方提示:
高考入学应通过正常合法渠道,对自称“拿钱就能入校”的人得多留个心眼。在仔细了解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程序的基础上,认真核验招生人员身份,特别是低分考生和家长一定要保持良好心态,相信国家招生政策,遇到利用高考招生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要保持头脑冷静,并及将情况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招生部门进行举报,谨防上当受骗,不要损失了钱财又耽误了孩子。
责任编辑:刘颖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主办单位:阜新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sgajzazd@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3号
辽ICP备2021001529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7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262549 网站举报邮箱:fxsga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