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1-06-08 浏览量:62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加塞抢行、开车打手机、看电视、把手伸出车窗……这些驾驶陋习日常生活中并不鲜见。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一些司机的开车陋习给交通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不少开车陋习其实不仅仅是道德问题,同时还违反了相关交通法规,在取证充分的条件下,可能会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
一些陋习违反了法规,但很多司机却不以为然,觉得没听说谁因此接到罚单。
交警部门一名相关负责人介绍,类似违规行为取证难是最大的症结,如果证据充分,交警完全可以根据法律进行处罚。
他介绍,在一些交通发达的城市和国家,交通设施非常完备,在重点路段设置了全程监控设备,对违法行为抓拍处罚,但我市目前的监控设施不足,还需要大量补充才能满足日趋发展的道路交通。
另一方面,现场处罚有难度,例如前面提到高峰期加塞抢行的情况,即使有交警执勤,因为他正忙于疏导交通,也难以对加塞者处罚,否则很可能造成更大的堵塞。
“全都指望交警进行现场处罚是不现实的,增加交通监控设施,广大驾驶员提高文明驾驶、遵章守法意识才能逐渐杜绝这些交通陋习。”这位负责人提醒驾驶员,如果因一些驾驶陋习引发交通事故,违法方需承担有一定的责任。
陋习一: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近年来,女性驾驶员不断增多,扮靓爱车是她们的一大爱好,有的女驾驶员在车里摆满毛绒玩具。虽然车辆美观了,但过度装饰可能造成视线受阻,形成事故。
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陋习二:加塞抢行
日前,高峰时间在西安路附近观察,这里车辆很多,出现排队现象,一辆轿车在这么拥挤的路线上还要强行往里道挤,幸亏后面的车注意力集中,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
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陋习三: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
“这个现象你们一定要反映一下,有些司机太缺德了。”家住西南路附近的张大娘听说记者在采访司机的驾驶陋习,希望能反映一下她的想法。她告诉记者,在她家门前有一条斑马线,但并没有信号灯,她每天放学去接孙子,都要路过这里。一些司机经过斑马线的时候根本不减速,甚至一边猛按喇叭一边冲过去。
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陋习四:开车打手机、看电视等
日前,在中山路附近观察,在20多分钟时间里有3名男子一边打电话一边开车。
近年来,一些车主选择在车上安装车载DVD,有的甚至在行车途中“忙中偷闲”瞄上两眼电视,这种行为非常危险,很容易因分神造成车祸。
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陋习五:下坡摘空挡
随着油价飞涨,网络上所谓的“省油攻略”多如牛毛,一些所谓“资深司机”提出,下坡时可以摘空挡滑行,以此省油。其实,这条“省油秘籍”是非常危险的。
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陋习六:把手伸出车窗
随着夏日临近,气温逐渐升高,很多司机喜欢打开车窗,呼吸新鲜空气。记者注意到,有些司机习惯性地把手伸出车窗兜风,好不惬意。其实这种行为是很危险的,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责任编辑:刘颖
信息来源: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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