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03-09 浏览量:587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面对持械歹徒进行抢劫、伤害时,应能躲则躲,能避就避。如果实在无法闪躲、应积极反击,运用以下方法为争制伏罪犯:
遇到罪犯手持短把凶器(如匕首、菜刀等)时,不可轻易上前夺取,更不能冲上前抱住地方的身体,因为短凶器“使用灵活,宜近不宜远”,所以要与罪犯保持一一的距离与之周旋,寻找时机,以脚踢其手腕,夺取凶器。如面对罪犯刺向面部的匕首,可迅速退步躲闪,随即抬腿踹其肋部,或进身双手交叉上架,趁抬膝撞其裆部,夺下匕首;
当歹徒靠近自己时,如搜身、趴卧时,可趁机在其腰间夺其凶器,先声夺人将凶器控制在凶犯未掏出之前;
如歹徒已掏出凶器,应在避免受其伤害的同时,针对对方关节及要害部位,巧妙利用踢、打、摔等方法将其制伏;
在格斗当中,应该充分利用当时的地形地物,采取防身和夺凶器的手段,如可以利用地上的砖头、瓦块击打对方,用泥土、沙砾扬眯对方眼睛等,还可以利用身上的腰带、上衣、水果刀等物防身;
面对凶残的歹徒,自认为无力抵抗,则要迅速逃离现场,但应侧身跑,一面后退,一面防止其刺击。假如歹徒快速追上,则可仰身后倒在地,双腿弯曲,不停交替踹蹬,这样既能使罪犯难于下手行剌,又可趁势踹掉其手中的匕首。
责任编辑:李 忠 李淑莉
信息来源:365安全防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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