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02-09 浏览量:95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4日发布爱心提示,提醒广大群众注意以下事项,确保虎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
一、到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二、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有警示语和燃放说明、无漏药浮药的烟花爆竹。三、个人不要违规购买、燃放礼花弹等大型烟花爆竹。四、燃放前要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注意事项,燃放时要按照说明书小心操作。五、不要拿在手中、更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出现“哑炮”,不要马上靠近,耐心等上十几分钟。六、小学生燃放烟花爆竹,父母最好在场看护。七、不要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尽量不在大中城市中心区燃放烟花爆竹。八、临时存放烟花爆竹要避免雨淋、潮湿并远离火源。
责任编辑:李 忠 李淑莉
信息来源:365安全防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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