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治理商铺广播噪声污染的建议》(102号)答复

日期: 2024-04-24 浏览量:155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责任编辑:李天宇 文字大小:

霍迎新代表:

您《关于治理商铺广播噪声污染的建议》已收悉。为了落实好您的建议,市公安局对2023年4780起涉噪音警情进行梳理分析发现,351起涉及商铺大喇叭宣传噪音扰民的警情。高发时段为6至9四个月的夏季,高发地为海州和平、西山、站前;细河八一路、新兴、四合;太平建设、红树等8个商铺比较集中的派出所。高发商铺为佳佰、时利和、新天地、衣世界等商超、电动车销售店、药店、鸭货等食杂店、蛋糕店、鲜花店、水果摊等处。

结合您的建议及2023年警情分析,公安机关将以“巡”、“调”、“打”、“协”、“宣”为手段,对商铺大喇叭宣传噪音进行治理。

一是以“巡”促治。公安机关将在以上重点时段、重点辖区、重点商铺周边强化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提醒扰民噪音商铺,以规劝降低噪音分贝的方式,促进治理。

二是以“调”促治。公安机关接到的噪音警情线索,应立即奔赴现场、及时固定证据、查清全部事实基础上,借鉴“枫桥工作”经验,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适用调解的手段化解矛盾、消除噪音影响、恢复安宁的社会生活环境。

三是以“打”促治。对于危害较大的商铺噪音或经现场批评教育、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商铺业主,公安机关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打击,并对噪音制造的工具采取扣押、收缴等措施予以惩处。

四是以“协”促治。对接处警后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及时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依法需进行噪声监测检测的,联系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进行专业监测检测;积极依托街道、社区和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协调功能,及时处理噪声污染纠纷矛盾,对症下药,有效解决噪音扰民的顽疾,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五是以“宣”促治。通过电视、广播、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张贴宣传资料横幅、召开座谈会等多渠道开展商铺噪声污染治理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对于公安机关成功查处的噪声污染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析理、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宣传曝光,让商铺主在了解噪音扰民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噪音给周围人带来的困扰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努力提高阜新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而不懈奋斗!

                                  

 

阜新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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