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5-10 浏览量:229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分局 责任编辑:何丹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片林地无人看管,砍几棵拿回家没事吧?
错!
私自采伐或涉嫌犯罪!
2024年4月29日,细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收相关部门移交线索,辖区内某镇一林地树木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被人擅自砍伐。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林地近二百棵杨树被砍伐,涉案价值超过5万元。
民警侦查发现,现场树桩的砍伐痕迹较新,应是近期作案,遂立即调取这片林地的相关信息并对周边走访摸排,经过大量工作后,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24年5月4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其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细河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森林属于社会公共资源,林木受法律保护,在没有取得相关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不能随意砍伐。无证砍伐生态林,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不仅要承担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还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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