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取得《收养登记证》和事实收养公证书的事实收养子女申报户口

日期: 2018-12-25 浏览量:275 文字大小:

办理程序: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派出所审核.受理;3.县(区)局审核;4.市局审批办结。

申报材料:1.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结果;2.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3.民警调查核实材料;4.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418-282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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