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日期: 2018-12-25 浏览量:245 文字大小:

办理程序: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派出所审核.受理;3.县(区)局审批办结。

申报材料:1.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原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2.投靠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及投靠方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418-2822490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