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港、澳、台胞来辽定居户口登记

日期: 2018-12-25 浏览量:152 文字大小:

办理程序: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派出所审核、受理;3.县(区)局审批办结。

申报材料:1.本人申请书;2.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证明、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华侨、港、澳、台居民的《华侨来辽定居证》;3.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或者单位相关证明;4.拟投靠人户口本,身份证;5.民警审核所需出具的其他必要材料。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418-282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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