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婴儿申请随母亲落户

日期: 2018-12-25 浏览量:213 文字大小:

办理程序: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派出所审核、受理;3.县(区)局审核;4.市局审批办结。

申报材料:1.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2.经公证处公证的抚养权归女方的公证书或父亲到落户地派出所作同意随母落户笔录;3.父母居民户口簿、身份证;4.其他所需材料。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418-282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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