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火炼”未必真金,阜新县公安局侦破“假黄金”诈骗案

日期: 2024-04-19 浏览量:91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何丹 文字大小:

拿在手里沉甸甸,看在眼里金晃晃。骗子用“金包银”以假乱真,抵押套现,小额贷老板被“诈”得心惊肉跳,这“金包银”圈套到底是个什么骗局呢?

近日,阜新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破获一起用金包银首饰冒充纯金首饰抵押骗钱的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额40万余元。

案情回顾

前不久,受害人席某到阜新县局城西派出所报案称自己是某公司老板,有人拿金手镯来抵押贷款,可借款人迟迟没有还款,突然“人间蒸发”了.......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对案情进行梳理,经查,嫌疑人赵某和赵某慧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了受害人席某,二人谎称因经营的婚庆公司需扩建,启动资金不足,正好手里有一只重约162克的金手镯想抵押给席某,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席某感觉赵某和赵某慧态度诚恳,又是通过朋友介绍的“熟人”,只是简单检查了金手镯外表,以6万元的抵押价格给了赵某和赵某慧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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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赵某和赵某慧又频繁拿“金手镯”找席某进行抵押交易,一年来抵押了十余次,涉案金额高达40余万元。

一年过去了,嫌疑人赵某和赵某慧却迟迟没有归还借款,突然联系不到人了,席某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对,立即报警,办案民警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将赵某和赵某慧抵押的金手镯拿去做了检验,结果发现这些“金手镯”只是表面有一层黄金,其余大部分都是非黄金材质。经核查,嫌疑人赵某和赵某慧抵押给席某的仿制黄金首饰共计11件,都是“金包银”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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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将结果告知了席某,此时席某愤愤不平的说道:“不都说真金不怕火炼么,我还真拿火烧过,没看出问题......”但面对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席某不禁感叹:“真没想到这些金手镯会是假的,现在的造假可太厉害了”!

民警通过连日追查,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赵某和赵某慧,并辗转多地,先后将二人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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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赵某慧对自己实施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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