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集体户口登记 一、因人民法院判决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

日期: 2018-12-25 浏览量:237 文字大小:

办理程序: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派出所审核.受理.办结。      

申报材料:1.人民法院判决书;2.居民户口簿。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诺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结;需要派出所调查核实的,5个工作日办结。    

咨询电话:0418-2822490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