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2-05-22 浏览量:103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新华网昆明5月16日电(记者 王研)每年的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工作宣传日。记者在云南省公安厅经侦部门的宣传现场看到不少假冒商品。拿起一瓶假冒的“强生”婴儿润肤露,从外观印刷上很难分辨真伪,细闻气味儿似乎也没什么区别。那么,假冒伪劣商品有何特点、如何分辨?警方给广大群众“支招”。
云南警方提示,当前,不法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法,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有的采取“傍名牌”手法,改变知名商标的文字偏旁、个别字母、图案细节;有的利用回收的真品包装材料装入假货、低档货;有的名烟、名酒、名表店及知名商品专卖店将假货混杂在真品中销售;有的以网上代购、外贸尾单等名义推销假商品;有的注册400免费查询电话、防伪号码,或大肆发布虚假广告,蒙蔽消费者;有的组织团购、展销会、旅游团定点购物形式销售低档伪劣商品;有的在假药中添加抗生素、镇静剂乃至精神药品,使患者产生有“疗效”的错觉;有的在食品中添加回收、变质原料等违禁成分。
为有效防范假冒伪劣犯罪的侵害,公安机关提醒公众,注意以下防范措施,提高辨假识假能力:
一是注意辨假。要认清商标及相关注册信息,注意商品外包装,印刷是否清晰,色调是否纯正,批准文号是否规范。对存疑商品,可以登录相关政府网站、企业门户网站查询;
二是不贪便宜。要从正规渠道、规范门店购买商品,不要贪图小店、游商所报的低价,对价格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格外提高警惕,并且自觉抵制假冒,共同维护和谐创新的社会氛围;
三是勇于维权。在购买商品时应索票、索证,留下消费凭据,发现可疑商品后,可将相关物证如发票、收据、商品内外包装、他人见证等,送相关政府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鉴定鉴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犯罪线索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刘颖
信息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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